北向通 | 南向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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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条件 |
①个人投资者; ②符合港澳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相关要求; ③业务资格由港澳合作银行核实。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 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③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 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
投资产品 |
中国银行优选代销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差异化需求。 ●“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 ●“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根据香港金融监管机构规定: “南向通”合资格理财产品包括: ①投资产品(不包括透过香港交易所交易和交收的上市产品) (i) “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债券; (ii) 香港注册成立和经香港证监会认可,风险评级为低至中风险,且为非复杂的基金; ②存款: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根据澳门金融监管机构规定: “南向通”理财产品仅限于“低”至“中”风险且非复杂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债券及基金,基金限于: (i)按十一月二十二日第83/99/M号法令获许可在澳门设立的公募投资基金; (ii)在香港设立的公募投资基金,且获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在澳门销售。 详询港澳销售银行。 |
如何购买 |
内地投资账户可为I类或II类结算账户,账户须归属大湾区内地9城市。具体操作流程以各家银行的规定为准。 |
内地I类银行账户须归属大湾区内地9城市。具体操作流程以各家银行的规定为准。 |
风险提示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者应当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代销产品由产品管理人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者应当了解港澳投资产品市场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