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我行的举报政策适用于以下人员:
1.员工;
2.前员工;
3.曾参与招聘流程或其他签约前沟通的人员;
4.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成员,包括非执行成员,及志愿者、有薪或无薪的实习生;
5.在承包商、转包商和供应商的监督和指导下工作的人员;
6.第1项至第5项所涉人员的关联人员。如第1项至第5项所涉人员担心因举报而遭受职业报复,可由其同事、亲属等关联人员代为举报。
我们鼓励上述人员在发现下列违规行为或故意掩饰下列违规行为的企图时,通过指定保密渠道进行举报,无需担心任何形式的报复:
1.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包括犯罪行为、未遵守司法裁判或未履行法定义务;
2.违反中国银行集团的政策要求;
3.财务报表的编制、评估、审查或审计过程中存在欺诈或故意错误;
4.账目记录和保存中存在欺诈或故意错误;
5.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不足或违规;
6.对银行财务状况未能进行全面、公正的报告;
7.由或向管理层或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或错误陈述;
8.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或对环境造成损害。
举报渠道
我行处理举报的专用邮箱如下:
whistleblowing@bankofchina.com
此邮箱由合规管理部管理。收到的所有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并符合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GDPR”)的要求。我行的员工还可以参考内部的《合规披露政策》,以了解更多报告渠道。
此外,受影响的个人可选择向卢森堡的相关当地监管进行外部举报。其中卢森堡的金融监管机构(“CSSF”)的举报渠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