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人民币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产品特点
1.提高客户资产的流动性;
2.有效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
3.提供客户融券的便利。
期限
1天——91天内的任意期限,回购期间不得提前终止交易合同。
利率
一般我行融出资金时回购利率、融出债券时回购利率参考市场利率做相应调整。
费用
1.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交易费用:按照交易金额收取2.5/百万的交易手续费;
2.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结算费用:国债公司按照150元每笔收取回购手续费;
3.丙类客户代理结算佣金:不高于债券面金额的万分之一。
适用客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2.在国债公司开立有债券账户;
3.有短期融资或融券需求。
办理流程
一、自营买断式逆回购
1.客户提出买断式回购交易需求,商谈回购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
2.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完成逆回购交易;
3.清算部门根据前台交易完成债券结算过户;
4.债券过户成功后清算部门划拨资金;
5.我行到期收取回购本息并完成债券的到期结算过户。
二、自营买断式正回购
1.我行向交易对手商谈回购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
2.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完成正回购交易;
3.清算部门根据前台交易完成债券质押结算;
4.债券过户成功后清算部门查收回购资金;
5.我行到期归还回购本息并督促交易对手完成债券到期结算过户。
三、代理买断式逆回购
(一)乙类客户
1.我行与客户商谈回购金额、利率、首日债券买卖净价等要素;
2.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完成交易;
3.清算部门根据前台交易完成债券结算过户;
4.到期日我行到期收取回购本息并完成债券到期结算过户。
(二)丙类客户(含非金融机构)
1.客户通过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结算丙类账户;
2.我行与客户商谈回购金额、首日债券买卖净价、到期现券买卖净价等要素;
3.填制两次现券买卖合同或通过路透结算代理系统与交易中心(上海)完成交易;
4.我行根据首期现券买卖合同完成我行债券过户结算手续;
5.到期日我行收回回购本息;
6.我行根据首期现券买卖合同代理客户完成债券过户结算手续;
7.根据到期现券买卖合同完成债券过户手续。
三、代理买断式正回购
(一)乙类客户
1.我行与客户商谈回购金额、利率、首日债券买卖净价等要素;
2.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完成交易;
3.我行根据前台交易完成债券质押结算;
4.在查收资金到账后完成债券过户结算;
5.到期日我行清督促交易对手完成债券过户后归还回购本息。
(二)丙类客户(含非金融机构)
1.客户通过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结算丙类账户;
2.我行与客户商谈回购金额、利率、首日债券买卖净价等要素;
3.填制两资现券买卖合同或通过路透结算代理系统与交易中心(上海)完成交易;
4.我行根据首期现券买卖合同查收资金到账;
5.交易中心(上海)注明代理分行及代理手续费后传真分行首期和到期现券买卖合同;
6.完成我行及代理客户债券过户结算手续;
7.到期日我行根据到期现券买卖合同代理交易对手完成债券过户结算手续后归还回购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