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期不超过365天。
产品特点
1.增加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融资渠道;
2.降低融资成本;
3.规范企业动作;
4.树立企业形象;
5.不需要担保;
6.不需要指定用款项目;
7.可以根据企业现金流设计灵活的融资结构,包括附带期权的融资结构。
期限
不超过365天。
利率
以货币市场同期产品收益率(或Shibor)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以及其他各类风险收益因素利差,得到本期融资券的最终定价。
适用客户
境内有贸易融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希望降低短期资金融资成本、弥补日常运营资金缺口的企业,且该企业持续三年营业,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盈利,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2.项目的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
3.材料准备及制作程序;
4.发行安排;
5.报送及材料反馈;
6.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7.项目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