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中銀成長組合”人民幣理財產品
產品說明
“中銀成長組合”是由中國銀行發起設立的國內首款成長型陽光私募組合基金,屬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產品。該產品由中國銀行精選國內優秀的五家成長型陽光私募基金進行證券投資管理,并通過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進行優勝劣汰,力爭在有效控制下行風險的基礎上,為投資者創造超越大盤和比較基準的長期穩定收益。
產品特色
1、高端理財,輕松擁有。“中銀成長組合”是中國銀行推出的第一款“陽光私募組合理財產品”,將高凈值客戶專屬陽光私募產品降低門檻至30萬元起售,高端理財,輕松享有。
2、優中選優,更勝一籌。通過中立的第三方評級機構按照一套嚴格的標準篩選目標公司之后,中行專家團隊從中精選5家成長型陽光私募,力求優中選優,提高投資業績。
3、私募爭霸,獎先罰后。有效激勵同時引入產品組合內部投資管理人之間的競爭和退出機制,獎勵優秀的基金管理人同時淘汰業績欠佳的基金管理人,使資金始終處于最優的基金經理管理之中,有利于投資業績的提高。
4、組合投資,穩中求進。通過組合平滑單只私募基金凈值波動幅度,力爭在有效控制下行風險的基礎上追求長期穩定的絕對收益。
5、封閉管理,定期開放。封閉期(6個月)后,每月開放一次,保持產品規模相對穩定提高投資績效的同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
參與主體
1、產品管理人(委托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3、投資管理機構
公司名稱 | 基金經理 | 代表產品及 成立日期 |
2009及2010年投資業績(已扣除所有費用) | 主要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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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景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蔣錦志 | 景林穩健 (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 |
97% | 2010年“年度最佳獎”(國金證券); 2009年“金牛陽光私募管理公司獎”(國信證券)等。 |
深圳武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田榮華 | 武當1期 (成立于2007年11月12日) |
68% | 2008-2010三年“長期優勝獎”(國金證券); 2009年“金牛陽光私募管理公司獎”(國信證券)等。 |
上海鼎鋒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張高 | 鼎鋒成長1期 (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 |
103.16% | 2009-2010兩年“長期優勝獎”(國金證券); 2009年“五星級私募”(國金證券)等。 |
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李澤剛 | 和聚1期 (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 |
63.91% | 2010年“年度最佳獎”(國金證券); 2010年“最有才華投資顧問”(朝陽永續)等。 |
北京源樂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曾曉潔 | 樂晟股票精選 (成立于2008年7月8日) |
155% | 2009-2010兩年“長期優勝獎”(國金證券); 2010年“最有才華投資顧問”(朝陽永續)等。 |
主要參數
產品名稱 | 中國銀行“中銀成長組合”人民幣理財產品 | |||
認購期 | 2011年4月6日-5月4日 | |||
認購或初次申購起點金額 | 個人:≥30萬元 | 機構:≥300萬元 | ||
業績比較基準 | 5% | 募集資金上限 | 20億 | |
產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 存續期 | 5年 | |
投資內容 | 本產品全部募集資金將由中國銀行代理客戶委托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設立單一信托(母信托),該信托計劃主要投資于私募性質的基金化產品(子信托)、境內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債券、證券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銀行存款等符合法律法規的投資工具。 | |||
投資目標 | 通過精選私募性質的基金化產品和分散化的投資,在控制基金投資組合風險并保持適當流動性的同時,追求理財計劃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并力爭超越業績基準的收益水平。 | |||
申購與贖回 | 自本產品成立滿6個自然月之后的每個自然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為本產品開放日。投資人可以在每個開放日當日通過中國銀行指定營業網點辦理產品的申購或贖回申請,業務辦理截止時間為該開放日當日北京時間15:00。 | |||
認購費率 | 一次性認購金額 | 認購費率 | ||
30萬元(含)-100萬元 | 1% | |||
100萬元(含)-500萬元 | 0.50% | |||
大于500萬元(含) | 0.20% | |||
申購費率 | 一次性申購金額 | 申購費率 | ||
小于100 萬元 | 1% | |||
100萬元(含)-500萬元 | 0.60% | |||
大于500 萬元(含) | 0.30% | |||
贖回費率 | 持有期限 | 贖回費率 | ||
1 年以內 | 3% | |||
1年(含)-2年以內 | 1% | |||
2年(含)以上 | 0 | |||
產品的固定及浮動管理費用(母子信托全部費用) | 產品的固定管理費共計2%/年,浮動管理費為超額業績部分的20%。 (注: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為5%) |
適用對象
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中行財富管理與私人銀行客戶。
溫馨提示
本理財計劃為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不提供保本和收益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