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95566信用卡熱線:40066 95566

當前位置:首頁 > 個人金融 > 個人理財
網銀登錄

開放式基金投資業務

重要提示:投資者在購買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契約、基金招募說明書、及本行的基金交易規則須知,充分了解各基金的情況。

產品名稱

開放式基金投資業務

產品優勢

收益較穩、規模投資、專業化管理、分散投資風險、流動性強;投資能持續發展的公司以穩健致勝;將多種投資比例相結合,合理運用資金;監管嚴密運作透明、資金安全有保障;有專家為您理財。中行代辦的開放式基金代銷,在我行分理處(含)以上網點辦理,便可以直接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為您在投資基金的過程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適用對象

1、個人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2、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登記或經有權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和有效存續并依法可以投資于基金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辦理流程

1.開立資金賬戶

資金賬戶是投資者在中國銀行開立的用于辦理基金交易資金往來的賬戶。

投資者在中行代銷網點辦理基金業務時,必須先開立用于資金清算的資金賬戶。個人投資者須指定本人長城借記卡所對應的活期儲蓄賬戶作為基金業務清算的資金賬戶。機構投資者須指定一活期結算賬戶作為基金業務清算的專用資金賬戶。

投資者在認、申購基金時,資金賬戶余額必須大于交易申請額,即資金交割后,賬戶余額應按照柜臺賬戶管理規定保留最低賬戶余額。

2.基金交易賬戶的開立和銷戶

基金交易賬戶是中國銀行為投資者設立的用于在本行進行基金交易的賬戶。

投資者通過中行代銷網點辦理基金業務時,必須先開立基金交易賬戶。該賬戶用于記載投資者進行基金交易活動的情況和所持有的基金份額。每個投資者只能申請開立一個基金交易賬戶。如開戶時投資者的證件編號缺位、多位、與他人重復,開戶申請將被拒絕。辦理開戶時,銀行需留存投資者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賬戶的銷戶時,交易賬戶內必須無任何基金單位余額或未達權益,同時該賬戶未被凍結。投資者須到原開戶網點辦理銷戶手續。

投資者辦理開、銷戶手續時,需本人親自臨柜辦理。

3.基金賬戶的申請

基金賬戶是注冊與過戶登記機構為投資者開立的用于記錄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投資者第一次辦理某只基金的認購或申購時,中國銀行做為代銷銀行,將自動為投資者向該基金的注冊與過戶登記機構提交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辦理基金賬戶開戶手續。

4.基金認購與申購

投資者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當日,即可申請辦理基金的認購或申購。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申購時,應填寫《中國銀行開放式基金交易憑條(個人)》;機構投資者應填寫《開放式基金認、申購申請書(單位)》。

5.基金首次認購與申購

投資者購買基金必須符合基金發行公告規定的首次認購或申購的最低限額。投資者在首次購買基金的當日和下一工作日發生的多次購買基金的行為,因交易尚未被注冊登記機構確認成功,因此均視同首次購買。

6.基金贖回

在贖回期,投資者的交易賬戶中有被確認的基金份額后,才可申請辦理贖回業務。申請贖回的份額,不得超過交易賬戶中的有效可用份額。

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贖回時,應填寫《中國銀行開放式基金交易憑條(個人)》;機構投資者應填寫《開放式基金贖回申請書(單位)》。

投資者在贖回基金時,須選擇是否順延贖回。如選擇順延贖回,在遇巨額贖回的情況時,則當日贖回不能全額成交部分,延遲至下一交易日執行;如選擇非順延贖回,則當日贖回不能全額成交部分,在下一交易日不再繼續贖回。

個別網點的交易憑證上的連續贖回與非連續贖回字樣,與順延贖回和非順延贖回意思相同。

柜臺基金交易

個人投資者辦理柜臺基金業務提交的文件

開戶 開戶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認購 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申購 交易申請表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贖回 交易申請表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資料變更 資料變更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重要資料變更提供公安機關證明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基金交易卡
銷戶 銷戶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非交易過戶 繼承人或捐贈人填寫的非交易過戶申請(一式兩份)
有關法律文件(公證書、司法機關證明原被繼承人身份號碼的文件、戶口本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繼承人或捐贈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繼承人、被繼承人或捐贈人的借記卡及基金交易卡
受贈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式兩份)
受贈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及法人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分紅方式選擇 提供文件同認購
查詢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基金交易卡
撤單 撤單申請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基金交易卡
原交易回執
登記基金帳號 提供文件同開戶
轉托管 提供文件同申購
基金轉換 提供文件同贖回
定期定額 提供文件同申購

機構投資者辦理柜臺基金業務提交的文件

開戶 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銀行需留存復印件
開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預留印鑒)
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
預留印鑒(與資金賬戶預留印鑒一致)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交易協議書 ( 一式兩份,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 )
認購 加蓋預留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申購 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購申請表
贖回 加蓋預留印鑒的贖回申請表
資料變更 加蓋預留印鑒的單位公函
重要資料變更時需提供新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有關單位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銷戶 加蓋單位公章的銷戶申請表
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非交易過戶 捐贈方與受贈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式兩份)
捐贈方出具要求辦理非交易過戶的公函和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章)(一式兩份)
捐贈方及受贈方的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捐贈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分紅方式選擇 加蓋預留印鑒的分紅方式選擇單位公函
查詢 單位有效證明文件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撤單 加蓋預留印鑒的單位公函
原交易受托回執
登記基金帳號 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交易憑條)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轉托管 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交易憑條)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基金轉換 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交易憑條)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網上基金交易

1.為了向我們的客戶提供豐富多樣和更為便捷的基金理財服務,中國銀行推出了網上基金交易系統。您可以通過這一新的交易渠道,足不出戶地進行基金交易業務,享受中國銀行提供的優質服務。目前該系統可以為您提供以下各項服務:基金認購、基金申購、基金贖回、設置/取消自動再投資、基金代碼查詢、基金單位凈值查詢、基金賬戶余額查詢、基金交易明細查詢、基金資金賬戶余額查詢等。辦理流程如下圖所示:

①如果您已經在我行辦理過基金業務,則可以略過步驟1。

②您在辦理用于開放式基金業務的借記卡時,必須選擇開通電話銀行業務。

如果您已經在我行辦理過基金業務,但原先在辦理借記卡時沒有開通電話銀行,則還需到我行柜臺辦理開通電話銀行業務。

③您在進行網上銀行開戶時,所指定的借記卡必須與在柜臺辦理基金業務所指定的借記卡一致。如果您已經是我行網上銀行的客戶。但網上銀行的借記卡與辦理基金業務的借記卡不一致,則必須用辦理基金業務的借記卡再開立一個網上銀行賬戶。

④網上開戶的具體流程請登錄網銀后參看具體說明。

2.新版網上銀行交易指南

如果您已經在中國銀行營業網點開立基金交易賬戶,需要將該基金交易賬戶對應的借記卡(資金賬戶)關聯成為網銀關聯賬戶,并在新版網上銀行中登記基金交易賬戶和資金賬戶;

如果您尚未在中國銀行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可在新版網上銀行內關聯一張長城電子借記卡作為基金買賣的資金賬戶,并通過新版網上銀行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功能開立基金交易賬戶;

如果您曾經通過中國銀行以外的其它機構開立過某家基金公司的基金TA賬戶,則在買入該公司的基金之前,還需在新版網上銀行中登記該基金TA賬戶。

溫馨提示

1.撤單

在基金發行期,投資者認購基金后,不允許做撤單交易。

發行期結束后,基金的申購與贖回交易允許投資者在當日規定的營業時間內(下午15:00前)辦理撤單。撤單需在原交易網點辦理。客戶必須完全撤單,不允許部分撤回原交易委托。

2.分紅方式選擇

投資者如果不針對某只基金修改分紅方式,則該基金的分紅方式以基金招募說明書中默認的分紅方式為準。個人投資者提交申請后,銀行通過分紅方式選擇交易為投資者辦理。采用此種方法修改的分紅方式表示投資者針對已持有的某一只開放式基金的分紅方式進行了修改。投資者當天開戶、當天辦理認購和申購交易,同時即可修改分紅方式。

3.交易賬戶資料變更

投資者要對基金賬戶的信息資料進行變更時,應及時到銀行網點辦理變更手續。投資者若對證件編號或證件類型等重要內容進行變更,須在交易賬戶沒有未被確認的交易時才能辦理。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后,當天不能再對證件編號、證件類型等重要資料內容進行修改和變更。反之,投資者對證件編號、證件類型等重要資料內容進行修改和變更后,當天不能再辦理基金交易。

4.凍結與解凍

凍結與解凍包括基金賬戶和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根據基金契約和相關公告的規定,基金公司(注冊與過戶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或部門要求的因司法程序而發生的凍結與解凍業務。銀行代銷網點不負責辦理此項業務。

5.非交易過戶

非交易過戶是指不采用申購、贖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將一定數量的基金單位按照一定規則從某一投資者基金賬戶轉移到另一投資者基金賬戶的行為,包括繼承、捐贈、遺贈、自愿離婚、分家析產、國有資產無償劃轉、機構合并或分立、資產售賣、機構清算、企業破產清算、司法執行,及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認可的其它行為。

銀行代銷網點只負責接受繼承、捐贈、遺贈、自愿離婚、分家析產原因導致的非司法原因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文件,并負責將有關文件資料原件以EMS快郵方式郵寄給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機構(基金管理公司)辦理。因司法程序而發生的非交易過戶,由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機構(基金管理公司)統一辦理。

投資者辦理非交易過戶時,應按規定提交有關文件資料(正本),一式兩份,一份做為銀行留存,一份送注冊登記機構(基金管理公司)留存。

6.登記基金賬號(增開交易賬號)

投資者若在其他銷售機構已開立基金賬戶,現想在中國銀行辦理基金業務,需要首先在中國銀行辦理開戶和登記基金賬號業務。

在申請登記基金賬號時,個人投資者除應提交開戶時所須資料外,還應提供原注冊登記機構基金賬號及中行交易賬號。

7.轉托管

轉托管是指同一投資者將其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賬戶轉到另一個交易賬戶進行托管的行為。

投資者辦理轉托管業務時,應提供轉入(出)對方銷售機構名稱、網點號、原交易流水號及注冊登記機構基金賬號等詳細資料。個人投資者還需要攜帶與辦理申購和贖回業務時相同的證件和資料辦理轉托管業務。轉托管轉出必須是對有效基金份額的轉出,轉托管轉出基金份額及轉出后剩余基金份額均不得低于該基金最低持有份額,若轉出后剩余基金份數低于最低持有份額,則應將剩余份額一并轉出;轉托管轉入時,投資者應首先在轉入方開設銀行交易賬號并完成基金賬號的注冊登記。

8.基金轉換

基金轉換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人提供的一種服務。即將基金持有人的某種基金轉換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種的金的服務。

當交易賬戶為正常情況下,且申請轉換的基金必須為基金管理公司規定的可轉換基金時,才能進行轉換交易。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時,申請轉出的基金份額必須符合該基金最低贖回份額的要求,同時轉出后的剩余基金份額不得低于最低持有份額。如轉出后剩余份額低于最低持有份額,則要求一次全部轉出,否則轉出申請失敗。

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契約》、《公告》和有關規定,當遇巨額轉換時,可以允許投資者選擇順延轉換或非順延轉換,或采取由基金公司強制非順延轉換方式。采取順延轉換方式時,做法與順延贖回相同。

9.代銷基金交易卡的補辦

個人投資者的基金交易卡毀壞或遺失,應向代銷網點申請補辦。

10.查詢

代銷銀行銷售網點應受理在本網點辦理交易的投資者及司法等有權機關的查詢申請。投資者在T日進行的基金交易,可于T+2個工作日后,到代銷網點進行查詢。代銷銀行網點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三個月以內的聯機即時交易查詢;超過三個月的歷史交易查詢,代銷機構可通過其他方式協助辦理。

11. 權益登記

各基金的權益登記規定有所不同,請投資者詳細閱讀有關基金文件。

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