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
個人養老金業務
基本情況
根據《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人社部發〔2022〕20號)、《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規〔2022〕16號)等制度文件,并經相關政府部門驗收,我行已具備為您提供個人養老金相關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可在相應試點范圍內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
業務范圍
目前我行可提供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開立、繳費、領取、稅延憑證打印以及信息管理和查詢等服務,并免收資金賬戶年費、賬戶管理費、短信費、轉賬手續費。同時我行可提供經金融監管機構確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的購買、查詢等服務。
適用對象
按照政策要求,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參加人應當是在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的范圍以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為準。
辦理要求
參加人選擇在我行開立資金賬戶,需簽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服務協議》等文件;批量辦理資金賬戶開立業務的,需由參加人在職單位簽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批量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業務協議》。
業務特點
1.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額度上限。
2.參加人可自主選擇購買符合監管要求的個人養老金產品,并依法承擔投資風險。
3.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的《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資金賬戶封閉運行。未達到國家規定領取條件的,不可辦理資金賬戶領取業務。
辦理流程
1.通過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首頁”-“更多”-“助
手”-“在線開戶”-“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辦理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
2.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我行任意營業網點辦理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
咨詢和聯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的疑問、意見或建議,敬請垂詢網點工作人員,或致電95566,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