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外幣對人民幣掉期業務為外匯掉期業務的一種,實質是外幣對人民幣即期交易與遠期交易的結合。具體而言,商業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掉期協議,分別約定即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遠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客戶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與商業銀行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并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與商業銀行進行反方向轉換的業務。
產品特點
根據人民幣與外幣掉期交易的特點,該產品在幾方面適合公司客戶不同需求。
1.運用人民幣掉期交易,通過即期賣出高息貨幣(高于存款利息),遠期買入高息貨幣的方式,實現高息貨幣資金的有效利用,獲得比定期存款高的利息收入,實現外匯的保值增值。
2.運用人民幣掉期交易,提高本外幣流動資金的使用效率。通過本外幣資金的互換,不僅能解決本幣或外幣流動性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且能達到固定換匯成本和規避匯率風險的目的。
3.豐富投資品種,提高投資收益,規避匯率風險。隨著QDII準入資格的放開,越來越多的資金尋求海外投資的機會。通過人民幣對外幣掉期,客戶可以投資于全球各個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極大豐富了投資品種,分散了投資風險,提高投資回報。
4.運用人民幣掉期交易調節遠期結售匯交易到期日,使之展期或提前交割。
幣種
美元/人民幣、港幣/人民幣、歐元/人民幣、日元/人民幣、英鎊/人民幣、瑞士法郎/人民幣、澳大利亞元/人民幣、加拿大元/人民幣。
交易期限
普通人民幣掉期最長期限為一年。客戶到期可以通過敘做新的掉期交易的方式進行展期,新的交易的即期價格應以交易當日市場價格為準,并結清相應損益。
擔保
客戶辦理遠期結售匯、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時,應交納保證金或扣減授信額度,有關保證金/授信額度的管理參照《中國銀行國內分行資金業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利率
人民幣掉期業務以銀行間拆放利率為基準,根據市場狀況進行調節。
適用客戶
境內機構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客戶。
申請條件
凡符合以下規定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項下收支業務可辦理外幣對人民幣掉期業務。
1.經常項目下,凡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可辦理結售匯的外匯收支均可辦理外幣對人民幣掉期業務,客戶在外幣對人民幣掉期業務履約交割時,需提供所要求的全部有效憑證。
2.資本項目下適用于如下方面:
償還我行自身的外匯貸款;
償還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的境外借款;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收入;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收入;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的境內機構境外上市的外匯收入;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外匯收入。
3.辦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項下收支業務的外幣對人民幣掉期業務,客戶應提供符合外匯管理規定的以上收支業務的有效憑證,客戶已存入經常項目下外匯賬戶(不包括“待結匯賬戶”,“待結匯賬戶”待外匯管理局賬戶改革明確后另行規定)的資金可辦理掉期業務,到期履約換回的外匯可以存入經常項下外匯賬戶。用于辦理掉期業務的經常項下外匯賬戶的資金如有具體的支出目的和用途,客戶提供相應的有效憑證。
辦理流程
1.客戶向中行申請辦理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需提交申請書及符合規定的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范圍相應憑證;
2.根據有關外匯管理規定,對客戶申請書和相應憑證進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3.通過審核后,向資金部門詢價;
4.落實客戶交易保證金或扣減授信額度,與客戶商妥價格后經辦人簽字。將申請書客戶聯交客戶,當天辦理轉賬并向客戶寄交易證實書;
5.中行受理的掉期業務,客戶按時與中行辦理交割,交割當日辦理轉賬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