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飛機融資性租賃擔保主要指我行對美國和歐洲出口信貸機構提供融資擔保為主、輔以部份商業銀行貸款的典型融資結構的飛機融資性租賃業務提供的擔保業務。
融資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以下簡稱設備);并且出租人與承租人(用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飛機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購買承租人(航空公司)選定飛機,享有飛機所有權,并將飛機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有償使用的一種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方式。租期屆滿,承租人可以續租,也可以按市場或固定價格優先購買。
飛機融資性租賃的形式
美國模式:美國進出口機構擔保的出口信貸加一般商業銀行貸款;
歐洲模式:無論是出口信貸部份還是商業貸款部份,均由公司業務部委托國際結算部門開立保函。
產品特點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租賃》對租賃的分類,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即全部風險與報酬都由出租人轉移到了承租人,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均為經營租賃。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并且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擔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全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于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據出租人所在國關于融資租賃的標準,等于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如80%。換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對于承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屬于資產負債表內的科目,租賃設備應在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對設備計提折舊的。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過時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5.設備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于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于承租人。
6.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
7.不可解約性。對于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于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8.飛機租賃業務金額大、期限長。
9.飛機融資性租賃業務與其他飛機融資業務的比較
業務 類型 |
比較 |
飛機融資性租賃擔保 | 我行對美國和歐洲出口信代機構提供融資擔保為主、輔以部份商業銀行貸款的典型融資結構的飛機融資性租賃業務提供的擔保業務。 |
飛機經營性租賃擔保 | 我行向出租人出具租金償付保函,無條件、不可撤職消地保證航空公司按時足額支付飛機經營租賃租金,并在航空公司無力支付租金時,按照出租人要求進行賠償。 |
飛機直接融資 | 航空公司通過向我行申請融資,直接用于向飛機制造公司購買所需型號飛機,并擁有飛機的產權的一種融資業務。 |
飛機預付款融資 | 航空公司通過向我行申請融資,用于向飛機制造公司支付購買所需型號飛機前預付款的一種融資業務。 |
飛機售后回租 | 國內飛機租賃公司(出租人)向我行申請融資,用于向國內航空公司(承租人)購買其擁有產權、可自由處置的飛機后,將飛機返租給原航空公司,利用租金收入償還我行貨款的一種融資業務。 |
相關費用
擔保費:根據承租人與擔保人簽署的協議,雙方約定擔保費率。
適用客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航空公司。
申請條件
如果您需要申請飛機租賃融資擔保時,則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持有工商行政部門發給的企業營業執照;
2.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3.國家計委批準同意以租賃方式引進飛機的文件;
4.經營情況正常,經濟效益顯著,有能力保證按時償還租金;
5.與出租人簽署飛機融資租賃協議。
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就租賃引進的飛機項目向公司業務部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寫明飛機型號、架數、金額、交機時間及公司業務部要求的其他內容,并同時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①國家計委批準以租賃方式引進飛機的文件;
②民航總局調撥飛機給航空公司的文件;
③申請人情況介紹;
④申請人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⑤引進飛機的財務測算;
⑥國內反擔保單位對本行提供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反擔保承諾;
⑦足以說明國內反擔保單位經濟實力的文件,如反擔保單位的情況介紹、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等;
⑧融資結構介紹(融資租賃方式)或租賃結構介紹(經營租賃);
⑨有關租賃飛機融資安排人的介紹(融資租賃方式)。
2.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為控制融資成本,公司業務部可派員參加每架飛機融資方案的選擇、融資安排、保函條款談判等;
3.上述工作完成后,即可開始對項目進行審查。
業務流程
1.航空公司與飛機制造公司簽署購機協議(PURCHASE AGREEMENT);
2.航空公司或融資人在某免稅島注冊設立SPC,并將購機協議轉讓給SPC;
3.融資人按照購機協議中的價格向SPC提供全額融資,一般是由歐、美出口信貸機構提供融資擔保的出口信貸(80%--85%),輔以部份商業銀行貸款組成的銀團貸款;
4.SPC向飛機制造公司支付全額購機款,取得飛機所有權。同時,SPC將飛機抵押給債權人,債權人為第一抵押權人;
5.SPC作為出租人,航空公司作為承租人,雙方簽署飛機租賃協議(LEASE AGREEMENT);
6.根據承租人的申請,中國的銀行(同時作為擔保人)出具以SPC(同時作為出租人)為受益人的無條件、不可撤消的租金支付保函,保證在航空公司(同時作為承租人)無法按照支付租金的時候,擔保人將承擔付款責任;
7.根據融資人的要求,出租人將擔保人出具的租金支付保函項下的相關權益轉讓給融資人,融資人成為擔保人出具的租金支付保函的第一受益人;
8.承租人與擔保人簽署補償協議,確認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同時提供擔保人可接受的國內反擔保;
9.融資人與擔保人簽署代位求補償協議(SUBROGATION AGREEMENT),協議中規定擔保人在承租人違約并對外賠付后,將獲得原融資人在融資、抵押等協議項下的全部權益,也就是說擔保人將替代債權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