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代理财政部发售的凭证式国债,期限分为二年、三年、五年,到期后财政部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计付利息。可提前兑付本息,提前兑付需收取手续费(1994---2002年的凭证式国债按兑付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2002年期国债提前兑付按兑付本金的千分之一收取)。利率按持有时间的相应档次计算。但自购买之日起持有国债不足半年的,提前兑付不计付利息。购买起点为人民币100元,购买金额为100的倍数。